1月14日电韩国大法院14日对前总统朴槿惠心腹干正案和纳贿案进行终审宣判,裁定保持原判,判处朴槿惠有期徒刑20年,并惩罚金180亿韩元(约合群众币1.06亿元),追缴犯法所得35亿韩元。
鉴于朴槿惠此前因参与新世界當(百姓气力當的前身)當内公推而获刑2年,朴槿惠的刑期将增至22年。(完)
材料图片:朴槿惠韩联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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