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31日,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了《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。《条例》以“黑名单”的形式明确规定:猫狗禁止食用!
至此,深圳成为大陆第一个立法禁食猫狗的城市!
关于《条例》中猫狗禁止食用的明确规定,这里有一份官方解读,划重点!
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表示:猫狗作为宠物,与人类建立起比其他动物更为亲近的关系,禁止食用猫狗等宠物是许多发达国家和香港、台湾等地区的通行做法,也是现代人类文明的要求和体现。
呼吁了这么多年
终于!第一个城市站出来了!
深圳
用法律保护这些用一生时间陪伴人类的小伙伴
曾经,我们是那么的绝望
因为一些人的口腹之欲
这群不会说话的孩子
被运上了货车
被送上了餐桌
无数次的呼吁
也无法阻止悲剧的发生
我们渴望用法律保护伴侣动物
保护我们的文明
保护我们的心灵
深圳《条例》的通过
是动物保护事业的里程碑
这正是我们要的“有法可依的未来”
引来无数网友的欢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