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要赶去一个地方,打不到出租车,为了抱歉,我送她,到了目的地,她下车,我留下了她的电话。
刚开始在一起的时候,我一直在她后面保持一段距离走着,因为她们有着一模一样的背影,我常常痴痴地望着那张背影,然后缓缓走上去,搂住她,对她说,别离开我。
她摇着头笑,傻孩子,我不离开你。
她25岁,叫我傻孩子。渐渐地,走在一起时,我离她的背影的距离越来越短,当我们终于可以并肩走着,而我转过脸和她说话时没有一丝怀疑时,我向她求婚了。
我确实是爱她的。
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我不爱她。
爱只是一个词,内容千差万别。
我不这样爱你,不代表我不爱你。
婚礼很简单,然而我们却异常幸福,我没有问过她的过去,她曾与谁恋爱,她也没有问过我有什么过去。
她从师范学校毕业,在一个幼儿园兼托儿所的所在教授小孩子。
我辞去工作,开了一个广告公司,渐渐居然也招了些人来,添置了一部车。
周末,便与妻开车去近郊,归来时买些当地零碎杂食供奉她的同事,我的员工。
时间,就是这样慢慢过去的,我把她的照片放在最最隐秘的地方,隐秘到自己都不敢翻动,也不敢销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