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宋朝,各州府军县都设有“酒务”,专管酒的酿制、发售及缴税等业务。据统计,在熙宁年间,北宋全境共设酒务1861个。单是开封府所辖州县,就有酒务35个!哪怕只要十几户人家的小聚落,也都有卖官酒的旅店。
处所财务没有此外增罢手段,也把手伸向酒税。南宋人陈亮就说:本日郡县的油水已搜索殆尽,即使有本领的主座,没钱也是徒然。只剩下酒税可以调用,一县的财务,端赖它了。(“今郡县之利括之殆尽,能者无所用其力,惟酒为可措手,而一县之计其实焉。”自《龙川集·义乌县减酒额记》)
幸亏酒务到处皆有,税金取用便利,不像茶、盐,有特地的出产地区,还需远程贩运。因而酒税在包袱繁重的军费开销以外,又成为了处所当局的提款机。
其实“榷酤”初行,国家把持酒浆出产,何尝没有“禁民饮”的念头。但是官府尝到酒课的长处,一味扩展酒的酿造范围,不单不再提禁酒,反而明里私下指导、鼓动勉励酒水消耗。
郡县事后划定了难以实现的税收额度,县吏催缴不力,是要挨板子、受黥刑的!为了倾销琼浆,商家及官府想尽法子。比方北宋官府有一项接济步伐,即在春夏青黄不接之际,向农夫发放贷款,称“青苗钱”。一些商家盯上了农夫的拯救钱,特意在放青苗钱的日子,于亨衢旅店摆出琼浆,“命倡女(妓女)坐肆作乐以勾引之”,勾引农夫入肆买醉。农夫一旦入内,得手的青苗钱每每“十费其二三矣”,更有白手而归者。
官府则派兵带着枷、杖等刑具到现场镇压,号称“设法卖酒”。这个“法”,是指刑法;而“设法”的目的,不是制止商家过分倾销,而是监视饮者要乖乖喝酒、利落索性还钱,不得生事。——官府自然也是要坐地分肥的。为了增长酒课支出,官商勾搭,狼狈为奸,到了不择手段的境界!
宋朝鼓动勉励酿酒,还因那时农业出产服从进步,食粮进一步商品化。但长处所关,官府垂垂对酿造范围落空了节制。天下用来酿酒的食粮,偶然竟要占到总产量的三分之一!酿酒占用食粮过量,搞得麻烦苍生没饭吃。
酒糟是酿酒馀下的下脚料,聚积如山,酸腐腐败,连猪狗都不吃,只好送去沃田。便是这类工具,每当酒务早上开门,总有贫苦苍生扶老携幼挤在门前争买,拿归去搀和着糠秕果腹。更有买不起的,只好向人乞讨。如许的悲凉气象,被墨客写在诗中,称这些可怜报酬“食糟民”。(欧阳修《食糟民》)——如斯一比,时时还能喝上两顿水酒的梁山豪杰,际遇还不是最糟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