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11日,公司发了工资后,白灵决定辞职,并同姜明、陈涛一起共进了晚餐。饭后,姜明将白灵带到了姐姐家的空房中,两人第一次发生了关系。让白灵诧异的是,那一夜两人很和谐。那以后,她常常和姜明约会。不久,白灵和陈涛也发生了性关系。
9月10日,白灵分别跟姜明、陈涛发生了性关系,她在当天的日记中写道:“一切都在我的掌控之中,姜明常伴我左右,陈涛呼之既来,一个都不能少。控制男人,让我的到满足。”她认为,自己在婚姻内受到的伤害,在这里得到了很好的治疗。
情爱日记泄露隐私
张康在一次次尝试和努力遭到碰壁后,也开始对和白灵的婚姻失去了信心。10月的一天早上,白灵出去买菜了,张康无意间看见白灵总是随身背着的挎包挂在衣架上,他突然萌生了想要查看一下的念头。他打开白灵的挎包,一个日记本一下子进入了他的视线。张康立刻紧张地翻看起来,没想到,让他看到的是,白灵记下的和其他异性的情爱情节,他感觉全身的血液都涌上了脑门。张康无力地坐在床边,心中残存的一点爱意全都消散了。他悄悄地将白灵的日记锁进自己的抽屉。
当白灵知道张康偷看了自己的日记,并藏了起来后,两个人剧烈地争吵起来,并写下一份离婚协议书。一个星期后,白灵打电话约张康去办理离婚手续,张康却说:“离婚可以,你别想得到这个家中的任何东西!”说完,挂断了电话。
白灵到法院递交了离婚起诉书,主张均分财产。2004年,法院做出一审判决,判决白灵和张康离婚,房子属于张康的婚前财产,归他所有,其余财产均分。然而,难以消减心中耻辱和愤怒的张康却提出了上诉。
情爱日记指证婚外情
同年年底,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。因为张康将白灵的日记作为证据提供给法庭,因此法院认为,婚姻关系的最本质的因素和基础是夫妻感情,夫妻之间忠实、互相尊重是婚姻自由和男女平等的必然要求。被上诉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多次与他人发生性关系,严重违反了夫妻间应互相尊重、互相忠实的基本义务,判决只将一些日用品判决给了白灵。
听到判决,白灵的泪水一下溢出了眼眶,她不禁悔恨起自己不该放纵情欲,以至于在离婚时落得如此凄凉。(生活报首席记者李伟俏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