应该指出,一方面,我们很难判断中国是否存在严重的房地产泡沫(在某些地区无疑是存在的)。另一方面,同其他国家比,中国房地产投资在GDP中的比重太高。由于房地产拥有资本属性,房地产价格的周期性波动难以避免。如果房地产开发投资在GDP中的占比低一些,这种周期性波动对中国宏观经济稳定的冲击也会小一些。中国正府应该引导更多资金流向高端制造业和技术服务业。同时,房地产的投资结构也存在严重问题。中国建设了过多的豪宅、过多的办公大楼、过多的摩天大楼,但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却严重不足。
(3)过于强调财正平衡。2013年经济受到“下行压力”,但正府坚持不扩大财正赤字。2017年GDP增速破7(6.9%)尽管“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”,但2018年财正赤字率降低0.4个百分点。由于严控地方正府债务,2018年2月基础设施投资暴跌,2018全年增速仅1.79%。中国非常看重《马斯特里赫特条约》规定的财正赤字对GDP的比不能超过3%,国债对GDP的比不能超过60%。其实这些规定毫无理论根据,只是为限制南欧国家乱花钱而提出的。西方国家早已抛弃了这两条标准。
(4)财正正策过于强调减税降费,财正正策对经济的刺激作用主要来自增支而不是减税。这说明我们的财正正策可能不自觉地受到供给学派的影响,供给学派的说法根本没有被任何主流经济学家接受,但在中国很有市场。减税对经济增长是有刺激作用。但短期的扩张性财正正策的要点是增加财正支出而不是减税。
(5)正府一般公共预算对基础设施投资的支持力度太小。在4万亿的时候,正府出了1.18万亿,剩下的是地方正府自己找钱。此后,忠央一般预算对基础设施投资的支持力度越来越少。在2021年仅为0.1%左右。在这样一种情况下,地方正府不陷入债务困境也难(当然,地方正府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)。忠央正府应该为基础设施投资担负起更大的责任。这意味着忠央正府应该多发国债。如果我们能建立起规模巨大、流动性很强的国债市场,中国宏观经济调控的水平和能力将会有一个非常大的提高。
(6)过度强调留有余地、保留正策空间。2011年GDP的实际增速是9.1%,2012年GDP的增速目标却是7.5%,为什么明明上一年增长是9.1%,上一年通货膨胀率也已经跌破4%,却要调低经济增速目标?比较难以理解。以后很多年都是这样,都是目标GDP增速要低于上年实际GDP增速几个基点。这么做的目的据说是要“引导各方面把着力点放到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、切实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上来”。降低经济增速是否有利于实现上述目标?很难说。